企业发展离不开智力支持,我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等四大类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,建设院士(专家)工作站,深化产学研合作。合乎条件的企业建站,不仅可获得高端智力服务,还将得到政府资金补助,优先安排项目申请和资金扶持。市政府日前印发《福州市促进院士(专家)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》。
据悉,院士(专家)工作站主司六大类职责: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、技术及产品发展规划;组织院士(专家)为企业确定科研研究方向和项目;组织院士(专家)及其研发团队与企业研发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,提供技术咨询;引进院士(专家)及其研发团队的最新技术成果,组织院士(专家)指导企业实施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,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;引进和培训、培养创新人才,与院士(专家)及其研发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;组织共享院士(专家)所在研发平台的科研人才、仪器设备等科研资源。
我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院士(专家)及其研发团队开展实质性合作,建立长效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按照《规定》,四大类企业可申请建站: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、软件企业;经认定的市级以上(含市级)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重点基地企业;产业集群龙头企业,具有科技研发基础的孵化型企业、出口型企业、成长性企业、技术服务型企业;培育发展的策略性新兴产业或完善、延伸产业链需重点扶持的企业。
符合条件的四类企业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站,还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、税收或科研活动经费支出等方面达标。如果企业未达到认定申请条件,但与院士(专家)合作研发的项目具有重大影响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的,经批准也可以申请认定院士(专家)工作站。
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,年各项税收不低于500万元,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150万元;
有研发机构、研发团队和研发目标及技术需求,有必要的科研仪器设施、充足的研发经费、良好的办公场所、完善的管理规范,可以保障院士及其研发团队开展科研活动。
企业上年度出售的收益不低于3000万元,年各项税收不低于300万元,年科技活动经费不低于50万元;
有必要的研发人员、必要的研发经费、办公场所、管理规范,可以保障专家及其研发团队开展科研活动。
